
"在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武汉线下配资公司,污染环境案件备受关注。欧观婷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成功为技术员工A某(化名)在涉污染环境案中争取到缓刑,这起案件也成为其律师生涯中的经典之作。
欧观婷律师毕业于肇庆学院金融法学专业,获本科学士学位,目前还在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经济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硕士。她拥有8年执业年限,擅长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领域。她还是第九届肇庆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的担任者,现为肇庆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
2020年8月,S市远郊的V化工厂因“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即排放含锌废水”被突击检查。厂内残液池锌浓度超标24倍,应急处置费高达108万元。投资人甲某、主管乙某及现场技术员A某等6人被刑事立案。公诉机关认定A某“参与管理”,建议量刑一年四个月至二年实刑。
审查起诉届满前一周,A某家属紧急委托欧观婷律师。欧律师连夜完成“四项快反”。一是发现A某仅负责设备仪表抄录,未参与投资、销售或排污决策;二是调取劳动合同、打卡记录,证明其领取固定工资且无“管理”签字权;三是取得环保部门、村委会书面证明,证实A某日常表现良好,愿意参加生态修复;四是协助A某一次性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1.5万元,并额外预缴环境修复基金2万元。
展开剩余55%此案存在多个争议焦点。首先,A某是否属于“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存疑;其次,108万元应急处置费是否全部计入“公私财产损失”并升格“后果特别严重”也有争议;最后,自首+从犯+退赃+修复承诺是否足以适用缓刑,也是需要探讨的问题。
在诉讼过程中,欧律师进行了多方面的努力。证据攻坚方面,制作《岗位职责对比图》,将6名同案人按“投资—技术—管理—劳务”四级排列,突出A某处于末端;指出其中26万元与A某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应予以剔除。量刑协商上,欧律师携上述材料与检察机关召开两次“量刑建议调整”会议,经过沟通,公诉人最终认可A某“作用较小的从犯”地位,将建议刑期下调为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可以适用缓刑。庭审辩护时,欧律师发表“缓刑辩护五要点”,强调A某自首并第一时间上交全部抄表数据,仅领取固定工资,无投资、无分红、无排污决策权,应急处置费中的26万元与被告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已退缴个人全部违法所得,并额外捐资2万元用于复绿。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A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退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抗诉,A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持续参与公益环保活动,未再犯。A某感慨道:“我原以为要坐牢,是欧律师让我还能留在家里照顾年迈父母,并继续为环保出一份力。她让我明白,法律也有温度。”
欧观婷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高效的证据收集和有力的辩护策略,成功为A某争取到缓刑,既维护了法律的公正武汉线下配资公司,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这起案件不仅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也彰显了欧观婷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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